诗,不可夺其声
刘自立
1不久前读有关新诗中人的文章(刊《文艺报》),提及该诗人写“树叶”之散文如何好。且援用其中几句,称,云南大树林里的叶子在××年××月××日××时××秒,掉将下来,云云。评论说,这是很美妙的,但笔者读之有三,尚不觉有何美妙,甚至连玄奥、朦胧也说不上。落叶每每有,只看如何落。若只是照顾到“唯物”之平平的自然现象,抑或,只照顾到“唯心”之平平的主观头脑——这里绝无“心迹”可言——那么,说一片叶子几分几秒落将下来,与痴人白活无异。
刚好,近听一演员于深夜朗诵美国小说家欧·亨利的名著《最后一片叶子》,听之想之,大觉灵通。故事大概,文学中人都不会陌生。笔者少时读此著,被感动的情形迄今可忆。一少妇患肺炎垂垂已危,她每每数窗外之落叶,以百至十,从十至寥寥几片,乃至最后一片树叶,历经风雪狂撼而仍旧支撑在那里——挺住,就是一切——而小女孩本来命托于此,说,最后一叶掉下之日,就是她生命完结之时。但小女孩有所不知,她的“最后一片树叶”之所以迟迟不落,始终不落,以至永远不落,是因为有一位贫困潦倒的画家把它画了出来。
这则故事以落叶喻生命,以落叶之不落喻命运,以人之神秘的原则契合自然之神秘的原则,将看似无关的人与树的关系,极为平淡而又极为崇高地连在一块儿。至此,树叶之落,成为笔落于纸,心落于文字,艺术落于生活的一种写照。和上述诗句中完全武断的写法,可谓天壤有异,不可同日而语。因为,哪怕是一句话,一句诗,也应有其巨大的逻辑与文化的背景所在。不然的话,胸有断竹,就托盘而出,实在是到了几分几秒,大便仍嫌干燥乃而!许多新诗中人都有此水分不足,大旱于斯的情景。只不过用了断行的形式,以期“象征”、“隐喻”、“暗指”、“反讽”等等手法昭示于人,其实总之是他心里不明白,读者也不明白;只有一些低智的偶象崇拜者,把皇帝的新衣当成罗绮,抚裸体而喊快哉。悲怜矣!
2此作者在同一篇文章更有“妙语”,谓其读某人之诗是“阅读”,不是“看”。这一点,就是语病。姑且退而言之,你可以“阅”而不“读”或“读”而不“阅”,怎样可以又“阅”,又“读”,又“不看”呢?汉语之博大丰盛,历久弥新,就在于汉语是声文,又是象形文字。这一点笔者屡述于此于报章。钱钟书、朱光潜、吴宓等等一大批老前辈每每有述于此,都是神采飞扬,不可一世的。因为,每每将其断裂的企图或观点——如外国人索绪尔、庞德等人的偏见——都是洋人的鄙陋浅谫。当今汉学中人,有几人深谙此案,不都是以半知半解,以应对半解半知之新诗中人吗?此时无声胜有声,是中国人诗歌艺术的一种诀窍;大珠小珠落玉盘,同样也属诀窍。二者或可兼得,却断然不可偏废之。李白之“对影成三人”有其月亮的图画——月字本身的象形美,不可夺其美——也有其声音的美,月亮的声音,亦不可夺其美。如此一来,凡是好诗,阅之读之,二者兼工,美伦美奂,千年如此。只是到了今天,忽有人跳出来断其一臂,说什么只“阅读”而“不看”,真是丑乎其类,我一想,那种“看”不得的诗,也实在没什么好看的。
3可是,不思个中三味者,固然有发其痴议之兴,却无考据比较之学。他把某诗人与举世称玄称妙的小说家纳博科夫与“解构”派理论家(虽其本人一再声称,他不是“解构”派哲学家)德里达做一比较。接下去说,某诗人之写作与纳博科夫之“肉体写作”(大意)同;其性感文字与德里达的意象“处女膜”同工,真是大谬!
北京文学圈子里谈论纳博科夫本是十多年以前的事了。纳氏译者于晓丹女士前后写过不少纳氏文章。她以较轻之年龄译出《罗丽塔》后,我们都贺其才大。但她以后撰文说她是有一些“后怕”的。纳博科夫纳性文化于小说是其特例。至于他的观念,是先锋小说与理念的集大成者。若把他的文化纳于性,则为本末倒置。“肉体”写作出处何来,笔者不知。但笔者知,性,是一种文化(如米·福科之《性史》),而且在19世纪以前是一种负面的文化,是福科掀起了“翻案风”。但性之文化,绝不等同于什么“肉体写作”。纳氏之罗丽塔的风格,也是籍乎其上,以呈现一种试验文本。若把纳氏的文风视为一种“肉体”,真是狗眼看人低了。
至于“处女膜”一词,更与性扯不上。大凡读过德氏文章的人都知道,“处女膜”一词是后现代中人“似是而非”的类乎相对主义的哲学观念的表达——所以,许多人把德氏与庄子比较——而反对正、反、合中的合,从而反对与区别于黑格尔。“处女膜”的存在,正好反映了女性的肯定与否定于异性的玄机状态,最适于德氏的“似是而非”理论,这是一种大脑智慧的所在——如罗素认为,性是一种智力——而绝非仅仅表达那位评者的“性”感。
4某诗人在台湾出的一本诗集中称,汉语无分古典与现代(大意)。此评论又说,某诗人对于汉语做出杰出贡献云云(大意)。笔者察其文本(那本散文中的引文),却压根儿未见有此一举。评论某诗人的“汉语”,笔者只有一种名词叠置之不知所之感,而未发现任何贡献。
说到古汉语与白话,个中问题实在极多!至少白话文从明清始,盛于五四,而丑态百出于当下新诗中的历程,有识之士不乏讥评。而且,中肯者也不在少数。比如许多人说,古汉语是中国诗歌词赋的唯一载体,而白话适于小说散文,于诗,是“异类”。的确,白话文可以写诗,但成功者,莫不比附于古典或西洋诗歌节韵与格式,只是不能最终炮制出新体制。词有词牌,诗有诗体,白话的东西苟且其中,呈举步维艰状。(包括我自己的新诗,也属难以伦乎其类的局面!)就是因为,白话的语感不适于乐体。
新诗中人每每以意义游戏,诠释新诗。这只是说出新诗的一半的存在之理由。80年代以来,五花八门的哲理、小说网络、诗歌体制,一时时兴于我国。所以,新诗讲义、素材比比皆是。但是,如何将这种“义”化为形式,化为中国人的、汉语的形式,人们就三缄其口。而诗,倒底不是哲理、不是寓言、不是叙述,诗是一种音乐,只有其义,不备其乐,就只剩下一个躯壳。在这方面,任何引用外国人的话,不分时代地域硬套在汉语新诗文本上的做法,都近乎痴人说梦,南其辕而北其辙。比如,引用某某后现代中人的译文,套于前现代中人的新诗上,即为一例。这种毛病,也多属招摇过市,贻误青年的坏作风。至于讲到某诗人的诗,也只不过是新诗学步中的一例,根本不必大惊小怪。
总之,新诗的吹捧者与被吹捧者,都应该慎思以行,不要因为低智商和狂热病,一脚踩到狗屎堆上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