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读者的诗歌
沈方
作为诗歌的写作者,必然是一个诗歌阅读者。作为诗歌阅读者,可能是一个潜在的诗歌写作者。是不是诗人?恐怕只有由阅读者和时间去决定。我给自己的定位——是做一个诗歌阅读者。把话说到底,这个认识是一种进入诗歌世界的态度,而且是基本的态度。诗歌与小说或者其他文体的区别在于,诗歌是业余性的文体,是诗意生活的派生物。有人说过,在古代中国,诗歌的日常生活的活动,是交友、旅游、日记、书信、请柬、吟咏、唱和。现在,诗歌已经后退到阅读之中,而且只是阅读活动的一部份。正因为如此,阅读是通往现代诗歌的唯一道路。也许在现代汉语诗歌婴儿期,吟咏还是一种接近诗歌的方式,但是现代诗歌的叙事性抒情和繁复的修辞、结构,已经排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吟咏,而是被朗读与默读所代替。
在诗歌阅读中,我时常会成为一个诗歌写作者。如同一个闯入森林之中的猎人,尽管技术不敢恭维,亲眼目睹野兔、狐狸们活蹦乱跳,偶尔也会抓到一个可爱的兔子。叶芝的短诗《流浪者安古斯之歌》中,有这样几行诗:“我出去到榛树林中,因为我头脑里有一团火/
我折下树枝,削成个钓杆,把一个浆果用线挂上:当白翅蛾飞翔的时侯,蛾一般的星星闪光的时侯,我把浆果投入河中,于是我捉到一条鳟鱼……”。诗歌正是那条鳟鱼,也是我从诗歌阅读中捉到的鳟鱼。
静心于隐居生活的美国诗人罗伯特·勃莱,在明尼苏达的小镇上洗马、驱车漫游、林中散步、玉米地猎雉,是以个人的孤独、隐居方式,把美国中西部的自然景观和日常生活带入到诗歌中。勃莱对中国诗人陶渊明、王维非常推崇,在《菊花(为爱菊的陶渊明而植)》一诗中,勃莱写道“当我进入我的书房,在门边,白色的菊花在月光下”。这一朵“白色的菊花”是勃莱对陶渊明进行阅读之后,出现的诗歌幻象。在这首诗中,勃莱说道“今夜我再次骑马奔驰在月光下!”,“从苍白的公路上归来”,“躯体活着,象一株植物”,只是进入书房之后,“白色的菊花”才出现在月光下。陶渊明在这里已经变化成勃莱“身体周围的光”。
陶渊明有一首诗《诸人同游周家墓柏下》是这样的:“今日天气佳,清吹与鸣弹。感彼柏下人,安得不为欢!清歌散新声,绿酒开芳颜。未知明日事,余襟良已殚。”陶渊明从春日郊游中得到的快乐,就是面对死亡也不改颜色,生动活泼。现在读来,还能给我们这些俗人以力量。在陶渊明的时代,郊游是居家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部分。现在居住在城市公寓里的我们,所做的只是在阳台上、客厅里种植花草,从园艺公司搬回一些形状怪异的盆景,在玻璃缸里养几尾热带鱼,或者是抱着一条宠物犬逛逛街而已。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对大自然的偷窥。
勃莱在隐居生活所得到的,是与大自然默契的交流。明尼苏达的橡树、枞树、蕨和薄荷味的草在勃莱的生活中,是随心所欲的客观诗歌存在。阅读勃莱的诗歌,可以感到每天清晨开始,诗歌就飞翔于日常生活,“哦,在一个清晨我认为我将永生!我裹在我欢乐的肉体中,就象草丛裹在绿色的云里”,一道穿过天空的光线,一条在田鼠身后的雪地中的痕迹,一件具有朴素的欲望的事物,一种或两种需要的东西,某种从敞开的窗口进来的东西,勃莱一个不放过,都会感觉到。勃莱的恋人将会“带着幼苗进来”,勃莱爱情的声音随即会响起“你的声音是星星下面开阔的水,由丰富的雨水聚积而成,流向低地。夜晚潮湿,地面潮湿,空气寂静,树林沉默,今夜我爱你”。勃莱诗歌的日常性,使我们在阅读之后,对身体周围的一切重新产生信心,日常的客观事物在精神光芒的照耀下,楚楚动人。阅读勃莱《与友人畅饮通宵达旦后》一诗使我认识到诗意是如何降临,“我们在黎明荡一只小舟出去/看谁能写出最好的诗来/这些松树,这些秋天的橡树,这些岩石,这水域晦暗而又为风所触动——/我象你一样,你黑色的小舟,漂过那被凉凉的泉水所喂养的水域。大片的水下,自孩提时代起,我就梦见过奇异的黑色珍宝,梦见的不是黄金,或奇石,而是真正的/馈赠,在明尼苏达苍白的湖下。”这样的浪漫,我们已好久没有了。“我十岁时把我的某些部分丢掉了,二十岁时丢掉了别的部分,二十八岁时丢掉了很多部分”。
不少人把里尔克的诗句:“有谁在谈胜利呢?忍耐就是一切。”当作现代诗歌的写作状态,诗歌似乎是少数人抵抗世俗的最后巢穴,诗歌写作者成了孤零零的另类,在生活的边缘自言自语。然而,诗歌的存在意义,是远远超越诗歌写作者个体存在价值的交流,诗人的形象由阅读的光芒折射而成。没有阅读,诗歌只是寒冬季节藏在泥土里的植物根茎,没有春天烂漫的枝叶。宽阔的诗歌视野,是由阅读开拓的疆域。孤独和不为人知的诗歌写作,应该是阅读的黎明前夕,阅读如同太阳在刹那间照亮着诗歌。因此,阅读者的角度,从阅读出发进入诗歌,转而又重新返回到诗歌,这可以避开种种关于诗歌的问题、争议,接近诗歌的本质。传统的诗歌审美,作为一个空间已不可能出现在我们周围。西方诗歌的审美,毕竟是距离我们遥远的空间,除非你置身其中,不然,对西方诗歌的阅读充其量只是另一种解读或误读,如同庞德对中国古籍诗歌的阅读一样。当然,庞德式的误读的意义在于,证明月亮可以通过映射太阳的光芒成为一个发光的宇宙物体,成为世代的诗歌资源。
具体地、技术性地谈论诗歌,谈论诗歌的叙事性抒情,谈论诗歌的语言创造力,都是必要的。但是,仅仅认为“诗歌到语言为止”,那不过是走完了全过程的一半,是到诗歌写作者为止。在诗歌手段与诗歌目标之间,存在着一个容易为人忽略的空间,穿越这个空间正是诗歌全部意义所在。这就是诗歌的阅读,不存在阅读可能性的诗歌是一个不开灯的房间,黑暗中摸索只能摸到一些冰凉的石头而已。“这是谁家的林子,我想我知道,虽说他的农舍却在村子那一头;他不会看到我停留在这儿望着他的林子积雪有多厚。我那小马一定会感到奇怪:停留在这儿?又没村舍在邻近——夹在一座森林和一片冰湖之间,在这一年中最昏暗的黄昏。”阅读弗罗斯特的著名诗篇《停马在雪夜的林边》,我们会发现,弗罗斯特的日常性言说,已经说出了普遍存在的话语。虽然,我们不会在费罗斯特的林边停马,我们也缺少弗罗斯特诗歌那样的自然环境,但是我们听懂了弗罗斯特内心的不安与惶惑。在人生的旅途,诗歌就如同弗罗斯特在雪夜林边停马的刹那。
无论是“民间立场”写作还是“知识分子写作”,必须有一个共同点,或者说必须有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基础,就是必须让阅读者从诗歌阅读中,得到一些启示、一些顿悟、一些感动、一些震颤。遗憾的是,我们的诗歌至今还未完全走出标签式的分类写作,我们有过过多的行业性诗歌写作者。以前,我们有工业诗人、农业诗人、政治抒情诗人,知识分子诗人、制造诗歌流派的诗人,诗歌写作风格的形成被许多诗歌写作者误认为是对号入座。诗歌不是从生活中产生,而是为了诗歌写作再去寻找生活,生硬地自我定位。一个事先确定的诗歌风格,然后夸张地模仿诗歌风格去生活,这样的写作倾向在我们的现实已经出现过不少让后人诟病的笑话。在这里,有必要提到以往的诗歌评论,正是这些评论从诗歌写作者的角度出发,把诗歌写作者带入失去诗歌阅读的尴尬境地。而且诗歌写作者之间的自我经典化,不仅使诗歌写作者听不到从天空传来的诗歌声音,成为一个智力健全的残障者,同时也丢失了最初的才气和自我调整能力。
进入九十年代以来,诗歌话语权力的多元化,使诗歌越来越接近于诗歌的本质。有一个诗歌写作者,就有一种诗歌语言方式的可能性,这已经被人们所承认。“个人写作”几乎覆盖了全部的诗歌写作,诗歌终于又回到了业余性之中。有一位诗人说:“我不是一个百分之百的诗人,人是一个百分之五十的诗人,或者说我根本不关心我是不是一个诗人,或者说我根本不关心我写的东西是不是诗歌,我只关心‘文学’这个大概念。”他已经进入诗歌的本质,从一个写作者的角度接近了诗歌。对于大多数人来说,罗伯特·勃莱是不是诗人,又有什么重要性,在阅读中读到了几首“好诗”,得到了一点触动,这就是大多数人关于诗歌的全部了。
危险的是,现在的诗歌评论还在以一种自恋式的大一统观念评估诗歌。以诗歌导师的身份,从诗歌写作者的角度,技术性地解读、剖析千姿百态的诗歌。在诗歌写作内部引出种种与诗歌阅读无关的理论纷争,使诗歌阅读者更加莫名其妙。诗歌的全过程,或者说诗歌的完成状态,必须是通过阅读来完成的。从阅读者的角度来解读诗歌,在现在这个时刻显示出充分的必要性。我们的诗歌评论,为什么不能说一说诗歌阅读的收获,却去忙于对诗人分类定位。诗歌写作是为了阅读,而阅读又是如何实现?这不是诗歌评论最基本的任务吗?至于我的这篇短文,也只是提出了一个问题而已。诗歌阅读也只能通过对具体诗歌的阅读实现,可以肯定的是,诗歌存在于阅读之中,阅读者的诗歌是存在的诗歌。